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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端訪問更便捷上海市開展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專項整治工作
2022年09月20日 13:42:03
來源:化工儀器網 作者:羊舌木 點擊量:5833

日前,上海環境局印發《關于開展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專項整治工作。
【化工儀器網 政策法規】揮發性有機物(VOCs)是一種較為常見的大氣污染物,對大氣環境的影響與危害巨大。VOCs種類較多,物化性質多樣,一些活性強的VOCs不僅是大氣臭氧和二次有機氣溶膠污染的重要前體物,且具有高毒性、致癌性,直接排放對人體健康會造成一定的危害。
《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實施以來,我國相繼出臺了《“十三五”揮發性有機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揮發性有機物無組織排放控制標準》《重點行業揮發性有機物綜合治理方案》《2020年揮發性有機物治理攻堅方案》等系列標準和文件,各省市亦先后發布實施VOCs綜合治理方案和行動計劃。
日前,上海環境局印發《關于開展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專項整治工作。
《通知》提出,將專項整治范圍為全市的儲油庫和涉及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的企業,其中儲油庫油品為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等。并明確儲油庫和涉及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的企業是責任主體,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治理措施。整治過程中應注意做好安全風險隱患的預判與排查,對儲罐清洗作業產生的VOCs進行有效收集和治理,避免環境污染狀況發生。
據悉,《通知》要求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項達標治理要求。
《通知》原文如下。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
各區生態環境局,上海化工區管委會、臨港新片區管委會、自貿區管委會保稅區管理局,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加快解決當前揮發性有機物治理突出問題的通知》和《上海市2022年大氣環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計劃》,推進實施《儲油庫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0-2020),本市將組織開展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專項整治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專項整治范圍為全市的儲油庫和涉及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的企業,其中儲油庫油品為原油、汽油(包括含醇汽油、航空汽油)、航空煤油、石腦油等。
二、儲油庫和涉及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的企業是責任主體,要制定整改計劃,明確治理措施,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各項達標治理要求。整治過程中應注意做好安全風險隱患的預判與排查,對儲罐清洗作業產生的VOCs進行有效收集和治理,避免環境污染狀況發生。
三、各區生態環境局、管委會要依照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排放控制要求(見附件),對轄區內儲油庫和涉及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企業進行細致梳理,查漏補缺,對新發現的問題儲罐及時做好指導幫扶工作,跟蹤督促企業在2022年底前完成達標整治工作。并于2023年1月15日前將專項整治總結(清單、措施、成效等)報送市生態環境局(郵箱seebdqc@163.com)。
四、我局將從2023年2月起,結合VOCs綜合治理跟蹤評估工作,適時對全市清單內儲罐及新發現問題儲罐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抽查督導。發現揮發性有機液體儲罐治理有問題未上報或者未整改到位等情況,將予以通報。
上海市生態環境局
2022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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