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晶操作規程
平晶操作規程
1.目的:查明和確認平晶的技術狀態是否符合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規定要求。
2.適用范圍:適用于開展對平面平晶、平行平晶的檢定。
3.依據文件:JJG28-2000,平晶檢定規程。
4.檢定所使用的計量標準:2等標準平晶。其中主要檢定工具包括光學計、測長機、平面等厚干涉儀。
5.檢定時的環境要求:溫度20±5℃和濕度不大于80%RH(平面平晶)、溫度20±3℃和濕度不大于80%RH(平行平晶)的檢定室內進行。
6.檢定前的準備工作:
6.1查看標準器及主要配套設備管理標志(合格證)是否在有效期內,如不在有效期內則一律不準使用,應及時與技術科,查明原因。
6.2查看檢定室內溫度、濕度是否滿足檢定規程的要求,如不滿足,應使用空調器調節檢定地點溫度,使其滿足要求。
6.3用干凈白布將被檢平晶表面擦凈。
6.4被檢平晶放置在檢定室內,等溫的時間應不少于10h。
6.5準備好檢定工具,原始記錄表格(原始記錄表格樣式見附錄)。
7檢定步驟:
7.1外觀及表面質量:
根據規程要求,借助放大鏡目力觀察。
7.2外形尺寸:
平行平晶中心長度尺寸用測長機直接檢定。其他外形尺寸用游標卡尺進行檢定。
7.3兩端面夾角:
平面平晶兩端面夾角用1級百分表檢定。
7.4工作面與母線垂直度:
用分度值不大于5′角度規進行檢定。
7.5非工作面平面度:
平面平晶采用不小于被檢平面平晶直徑的2級平晶檢定。
7.6兩工作面的平行度:
用光學計進行檢定。
7.7工作面的平面度:
用平面等厚干涉儀與2等標準平晶比較檢定。
8.檢定結果的處理:
經檢定符合本規程要求的平晶,出具檢定證書。不符合本規程要求的平晶發檢定不合格通知書,并注明不合格項目。
9.檢定周期:
工作平晶根據使用情況確定檢定周期,zui長不超過一年。
10.檢定操作結束的處理:
10.1將標準放入盒內,其他配套設備放歸原存放處。
10.2填寫《計量標準器使用記錄》。
10.3清理工作場所。
10.4平晶的檢定周期為一年,必要時,根據實際情況可提前檢定。
10.5原始記錄的填寫執行程序文件《原始記錄和數據處理程序》
10.6檢定證書或檢定結果通知書的填寫執行程序文件《結果報告程序》
附錄《平晶檢定記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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