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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hthalate 鄰苯二甲酸鹽(酯) EN71-3 PAHS多環芳香氫檢測 SVHC測試報告 PFOA檢測 鄰苯7P檢測 手袋低鉛環保測試 金屬低鉛200PPM檢測 PFOS全氟辛烷磺酸測試 PFOA全氟辛酸測試 Pb鉛含量化學溶解測試 鎳釋放量測試服務 淘寶天貓商城質檢測報告 快速化學溶解環保測試 AZO偶氮 BPa 雙酚A檢測 電子ROHS 2.0十項測試報告 ROHS指令 Short chlorinated paraffins SCCPs 短鏈氯化石蠟 Dimethylfumarate DMFu 富馬酸二甲酯 Nickel Release 鎳釋放量 Nickel Content 鎳含量 Formaldehyde 甲醛 AZO Dyes 禁用偶氮染料
產品簡介
RoHS是由歐盟立法制定的一項強制性標準,它的全稱是《關于限制在電子電器設備中使用某些有害成分的指令》(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該標準已于2006年7月1日開始正式實施,主要用于規范電子電氣產品的材料及工藝標準,使之更加有利于人體健康及環境保護。
詳細介紹
rohs2.0新標準十項物質-東莞速準環保檢測
1.產品范圍
闡明了指令管控范圍和相關定義,將管控產品范圍擴大至除特殊豁免外的所有電子電氣設備:
— 包括被2002/95/EC 豁免的第8類產品醫療設備、第9類產品監控設備;
— 第11類產品:不被1~10類產品涵蓋的其他所有電子電氣設備,包括線纜及其它零部件。
2.限制物質
雖然并未增加新的限制物質,但選定4種有毒有害物質(HBCDD、DEHP、DBP和BBP)作為限制物質的候選。
HBCDD 六溴環十二烷
DEHP 鄰苯二甲酸(2-乙基己基)酯
DBP 鄰苯二甲酸二丁酯
BBP 鄰苯二甲酸丁芐酯
3.CE標志要求
將電子電氣設備ROHS符合性納入CE標志要求。生產者在張貼CE標識時應確保產品符合ROHS并準備相應的聲明和技術文檔。
4.過渡期規定
為使新納入ROHS 2.0管控產品的生產商有充分時間來符合指令要求,ROHS 2.0為相關產品設定了管控過渡期。
— 醫療設備和監控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4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體外診斷醫療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6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工業監控設備及其零部件自2017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 其它新納入ROHS2.0管控的產品自2019年7月22日起應符合ROHS2.0;
5.豁免機制
采納現有豁免條款并針對醫療和監控設備提出了20項新豁免,同時針對產品類別規定了不同的豁免長有效期:
— 2002/95/EC原先管控的8大類產品和第11類產品的豁免有效期長為5年;
— 而第8類和第9類產品豁免有效期長為7年。
6.增加市場監督條款
引入統一的產品符合性評估要求和市場監督機制。通過嚴格且統一的市場監管來減少市場不不符合產品的數量,從而有效地達成指令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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