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老污染企業治理難的原因分析
自新中國成立以來,黨和政府就一直關注于環境保護工作,并且取得了可喜可賀的成績,中國政府相繼出臺了關于環境保護方面的多部法律以及數百項規章制度等。改革開放三十多年來,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已經初具規模,工業化與城市化率的快速發展,促進了中國居民環保意識的增強以及環境保護產業的快速發展。中國環境保護產業逐漸向污染治理集約化、運營服務市場化和產權多樣化發展,受到眾多專家學者和社會的認可。但是,中國的環境保護產業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不夠完善的情況下崛起和發展的,缺乏有效的宏觀調控,人們看到了當今的環境保護產業具有較大的市場潛力,但是當人們真的進入到環境保護產業,卻感到困難重重,雖然這其中也不乏存在一些制度嚴謹、管理規范的大型企業。這不免引發業界專家和學者的思考,為何適用于其他行業的管理經驗到了環境保護行業卻不起作用,近年來,雖然有許多有關環境保護行業中相關企業的市場營銷策略方面的研究,但并沒有找到一套比較全面地營銷策略。
關鍵詞:環保老污染企業;治理難;原因及措施
引言
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堅決向污染宣戰,在2018年6月24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生態環境保護堅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中指出,要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重點針對京津冀、長三角、汾渭平原等區域,秋冬季時段,鋼鐵、火電、建材等重污染企業,旨在強化環保執法督察,實現產能動態調整,在收獲碧水藍天的同時,大力度保障經濟效益。
1環保老污染企業治理難的原因
1.1企業的違法成本過低
目前伴隨國家對于環境保護問題重視程度的不斷提高,各級環保部門對于企業生產造成的環境污染問題也加大整治力度,但是對于部分環保老污染企業而言,其經濟生產所產生的經濟利潤遠高于超標排放的處罰標準,因而便會有企業“明知故犯”。企業即使知道自身的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標準,還會抱有僥幸心理不整改、不停產,環保相關單位發現問題進行處罰的金額遠低于其經濟效益,過低的違法成本成為很多企業“知錯不改”的重要原因。
1.2部分企業的污染減排整改存在難度
部分行業及企業的污染問題屬于根深蒂固的問題,一方面源于生產工藝的原因,一方面源于進行減排設施整改建設需要巨大的經濟投入,很多企業在污染物減排整改方面存在巨大難度,部分企業源于自身不具備達到污染物排放標準的生產工藝,部分企業源于缺乏污染物減排設施建設的資金,企業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難以得到有效解決。
1.3環保老污染企業多存在歷史問題
針對環保老污染企業治理難的原因進行深入剖析,多能夠體現存在諸多歷史方面的問題:其一,老污染企業的環境保護意識相對薄弱,很多地方的環保老污染企業的建設時期從國家層面到企業層面都存在環境保護意識薄弱的問題,企業的環保意識差,在污染物排放方面沒有設計建設相應的減排設施,當前環境保護意識增強需要企業進行環保改造,但是由于歷史原因造成巨大的改造難度;其二,國家的污染物排放整治工作落實不到位,環境保護意識薄弱在于雖然制訂了相應的污染物排放標準,但是相關標準并沒有落實到污染物排放的整治層面,很多地區的污染物排放標準形同虛設;其三,部分地方政府對于老污染企業存在財政依附,老污染企業往往具有較長的生存年限,在地方經濟發展過程中也占據一定經濟地位,對于地方政府的財政收入而言,老污染企業也是部分地方政府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為提升政府財政收入,便會出現政府職能部分對于環境污染行為的“不作為”。
2治理環保老污染企業的有效措施
2.1優化污染環保老污染企業人才能力結構
污染環保老污染企業要想提高快速反應能力就需要及時調整傳統的人才結構,鼓勵人才向復合型發展,健全企業人才培養體系。企業必須樹立復合型人才的培養目標,通過培訓、輪崗、團建的方式,提高技術人才的銷售素養,加強銷售人員的技術認知,這樣做有利于在人才隊伍中培養更多的多面手與“全才”,實現復合型人才在人才隊伍中比重增加的目的。現階段污染環保老污染企業還應該加強與其他經驗豐富的行業內進行交流和學習,學習其營銷經驗,改變自身傳統單一的市場營銷方式,完善自身的營銷手段,著手打造一支能夠掌握現代市場的營銷團隊。
2.2強化環保治理的宣傳工作
針對環保治理工作,各級環境保護工作單位應當增加相關工作的宣傳力度,針對社會生產的環境保護、環境保護與社會生活及社會發展之間的關系等問題,在社會層面得到環境保護的廣泛認可和共識,一方面能夠提升企業的社會責任感,另一方面也能夠提升社會公眾的環境保護工作意識,建立行政與公民共同監督、共同營造的環保治理工作氛圍,公眾發現企業存在污染物超標排放問題,可通過環保部門信箱、公眾平臺進行舉報,一經核實給予舉報人一定的物質獎勵,調動群眾共同治理環境的積極性,提升環保治理工作效率的同時,也能夠保證污染治理工作的透明度,以實現污染治理的工作目的。
2.3政府層面增加對老污染企業污染物減排整改的政策扶持
針對部分企業存在的污染物減排整改困難,國家應當從政策角度給予扶持,一方面鼓勵企業積極進行生產工藝的創新,在節能減排方面作出突出貢獻的創新技術給予物質獎勵,另一方面對老污染企業污染物減排整改存在的資金壓力給予幫扶,通過政策引導促進企業自我整改,調動企業進行污染物減排整改的積極性。如國家針對火力發電領域的節能減排扶持政策便取得了良好的效果,通過財政撥付部分燃煤機組的整改費用外,還按照超低排放機組的發電量給予發電補貼,企業進行超低排放整改的積極性大幅提升,污染物超標排放治理的問題也得到有效解決,其他行業領域都可借鑒成功工作經驗和案例,以保證環境保護治理工作目標的實現。
2.4強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執行力度
當前面對環境保護工作的發展形勢,相關行政職能單位應當強化自身進行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決心,無論對于具有突出經濟貢獻的老企業,還是對地方經濟發展產生推動作用的大企業,都應當以國家制訂的相應污染物排放標準為硬性標準,超標排放一律要求其停產整改,不達到國家相關整改標準不得恢復生產。從污染整治的執行角度而言,老污染企業的治理問題更為棘手,各級行政職能單位工作人員要堅定工作態度和工作作風,避免拉人情、走關系、送紅包等恢復生產的手段滲透到環保治理層面,通過強化執行力度,保證社會領域能夠形成“環境保護”為首要標準的共識。另一方面,國家還應當增大對于超標排放企業的懲罰力度,通過增加違法成本的方式,不僅提升超標排放的處罰金額,同時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讓企業能夠對超標排放產生敬畏心理,讓企業從“偷著排”轉化為“不敢排”。
結語
老污染企業的環保治理工作屬于各級環保工作的難點問題,為提升排污治理工作的有效性,需要通過強化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執行力度、政府層面增加對老污染企業污染物減排整改的政策扶持、強化環保治理的宣傳工作等途徑,提升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有效性,以實現整治老污染企業的工作目標,通過行政單位行政職能的實現,實現經濟生產與環境保護的和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