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是一個獨立的子系統,屬于火災預警系統,應獨立組成。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接入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不應直接接入火災報警控制器的探測器回路。當可燃氣體的報警信號需接入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時,應由可燃氣體報警控制器接入。可燃氣體探測器在使用過程中應當注意以下幾點:
1、安裝位置應當根據待探測的可燃氣體性質確定。若被探測氣體為天然氣、煤氣等,較空氣輕,極易飄浮上升,應將可燃氣體探測器安裝在設備上方或天花板附近;若被探測氣體為液化石油氣等,較空氣重,則應安裝在距地面不超過50cm的低處。
2、可燃氣體探測器處于長期通電工作狀態,應當每月檢查一次,現場檢查方法是用棉球蘸上一點酒精靠近氣敏元件,如給出報警(顯示)表明工作正常。
3、催化元件對多種可燃氣體幾乎有相同的敏感性,所以在有混合氣體存在的場所,它不能作為分辨混合氣體組分的敏感元件使用。
4、可燃氣體敏感元件的理化特性研究表明,硫化物可使元件特性發生變化,且不能恢復,出現所謂“中毒”現象,所以,可燃氣體敏感元件需防“中毒”,并應避免直接油浸或油垢污染,也不能在有酸、堿腐蝕性氣體中長期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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