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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動端訪問更便捷煉焦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修訂 調整污染物監測要求
2021年09月09日 10:06:21
來源:化工儀器網 點擊量:5165

近日,生態環境部完成《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6171-2012)的修訂工作,發布《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24日。
【化工儀器網 標準發布】近日,生態環境部完成《煉焦化學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GB 16171-2012)的修訂工作,發布《煉焦化學工業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2021年9月24日。
煉焦是煤炭能源轉化的重要方式,通過高溫干餾將原料煤轉化為焦炭、焦爐煤氣、煤焦油及粗苯等化學產品。我國的能源結構以煤炭為主,煉焦工業的規模也十分龐大,統計數據顯示,2013年~2019年,中國焦炭產量均居全球首位,占比接近70%,全國焦化企業數量也有557家。
煉焦化學工業是冶金、化工行業的支柱產業,但同時也是污染物排放量大的傳統產業。在生產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揮發性有機物,處理不當會對區域大氣環境造成嚴重污染;部分污染物為有毒有害物質,如苯、多環芳烴等,會危害人體健康;還有部分污染物具有惡臭氣味,如硫化氫、氨等,會影響企業周圍居民的生活。
隨著我國大氣環境污染治理工作的推進,對污染排放的監管越來越嚴格,焦化行業也成為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重點管控對象。近年來,生態環境部門出臺了多項政策限制相關大氣污染物排放。國家相關產業政策及行業發展規劃也要求焦化行業減少污染排放。在新的環境管理要求下,原有的排放標準GB 16171-2012存在的不足已經無法忽視。
在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方面,原標準未規定焦爐煙囪廢氣基準含氧量,無法控制煙氣稀釋排放,也未規定焦爐煙囪廢氣非甲烷總烴和氨的控制要求,同時缺乏對無組織廢氣收集處理后 新增有組織排放口的管控。在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方面,原標準未針對廢氣無組織排放源頭和過程提出控 制措施要求,無法完全滿足當前環境管理要求。在污染物監測要求方面,原標準部分污染物測定方法已不適合目前的排放標準。
因此生態環境部組織對GB 16171進行了第二次修訂,本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調整了部分有組織排放控制要求;增加了無組織排放控制要求;調整、更新了部分污染物監測要求;調整了實施與監督條款。需要注意的是本次修訂補充、更新了苯可溶物、顆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的測定方法。
與GB 16171-2012相比,修訂后的標準對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大氣污染物的有組織排放 限值或無組織排放措施提出了新的控制要求,對顆粒物、揮發性有機物、氨等污染物排放 量削減起到一定的積極促進作用,有利于我國焦化企業及周邊區域的環境改善,具有較好 的環境效益。
附件:
1.征求意見單位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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